党员干部为何不能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权威解释来了( 二 )

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 到底违反了什么纪律?

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证券法》等相关规定 ,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除有明确禁止规定外 ,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将其合法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 , 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 但是禁止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 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 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更明确规定 , 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 是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 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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