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了!你不表态,房子产权100%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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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 深圳新闻网站上一则消息引起了网友热议 。

新闻披露 , 罗湖区村民蔡老因年纪较大 , 无儿无女 , 身边没有人照顾 , 投奔了侄女而去 , 侄女为他养老送终 。

蔡老名下有套房 , 生前签了拆迁赔偿协议 , 如今这套回迁房已建成安置 。 但由于蔡老无儿无女 , 生前又没有留下遗嘱 , 这套房便成了“无主房” 。

罗湖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关于认领罗湖区都市名园XXX房的公告” , 在公告期限一年之后 , 该房产份额仍然无人认领 。

为蔡老养老送终的侄女 , 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继承这套房子 。

法院考虑到蔡老的侄女为老人养老送终 , 2019年2月20日 , 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 法律顾问室代理深圳市政府出庭 , 法院一审终审判定涉案房产30%的产权归蔡老的侄女 , 其余70%份额无主 , 归国家所有 。

争议的点就在于 , 这套房子为什么不能全部归他侄女?国家有没有权力收回“无主”部分?

在法理上 , 蔡老既无法定继承人 , 又无遗嘱继承人 , 法院这样宣判确实没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 遗产继承需要按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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