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原院长肖扬逝世 曾主导中国首个反贪局创立( 三 )

政知君注意到 , 在广东省检察机关正式建立反贪局后 , 肖扬就开始从立法角度思考反贪工作 , 筹备制定反贪法 , 到高检院任副检察长后 , 肖扬更是把筹备制定反贪法放在反贪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 。

2009年8月 , 卸任后的肖扬曾出版专著《反贪报告》 , 这既是我国高级领导干部比较全面地著书阐释反贪腐问题 , 也是肖扬个人的“处女作” 。

一个细节是 , 《反贪报告》有一个肖扬2009年7月写的1 。 5万字的后记———《从审判的视角看60年的反贪轨迹》 。

他提到 , 新中国成立以来 , 反腐控制战略方针 , 经历了群众运动 , 从重从严 , 以严厉打击为主 , 最后发展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宽严相济、依法治贪的发展轨迹 。

前30年的反贪腐是发动群众 , 检举揭发 , 使惩处的罪犯情况出现了3次高峰:1952年、1958年和1970年 , 同时也创下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打击贪污腐败犯罪分子的历史最高峰 。 后30年我国开始走上依法治贪之路 , 1979年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 , 这段时间惩处犯罪的情况相对波动较小 , 但呈平缓增长趋势 。 2008年达到近年来的高峰点 。

肖扬表示 , 反贪腐必须走法制反贪腐之路 , 不能靠群众式运动 。

“反贪腐不仅需要大棒 , 还需要萝卜”

此外 , 他还建议重新组建国家反贪机构或完善在各级检察机关的反贪局 。

通过立法赋予它行使立案权、接受公民举报权、侦查权、防范权;负责公民举报和官员财产申报 , 并负责核对工作;负责对有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以及卷款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取证 。 对发现官员财产申报不实的情况 , 新组建的反贪机构有权发出通令 , 要求再次申报;对拒不申报的 , 有权采取拘留、逮捕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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