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义务教育:有父母送子女去培训机构“上学”( 二 )

  压实父母等法定监护人的责任

  近期 , 一名国内知名歌手将女儿送进徐州一家全日制国学女德班的新闻引发网上舆论热潮 , 很多网民质疑 , 该歌手数年来让女儿脱离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 进入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无实施义务教育资质的国学女德班 , 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 。 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就此事向外界回应称 , 该国学女德班所在办学机构的业务范围是非学历民办培训机构 , 只能从事培训 , 不能从事全日制面向中小学生的教学 。 此後 , 相关部门展开了对该办学机构的调查 。

  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 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 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 , 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 适龄儿童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 , 在义务教育的普及中负有重要责任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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