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就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情况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 二 )

林郑月娥

2018年9月 , 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宣布 , 行使香港《社团条例》赋予保安局局长的权力作出命令 , 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 , 这一以实现“港独”为纲领的社团为非法社团 。 2019年2月 ,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 , 确认保安局局长命令有效 。

针对保安局局长要求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的决定 , 报告指出 , 保安局局长的决定 , 不只考虑“香港民族党”某一些言行或主张 , 而是该社团的整体行为 , 包括它在过去两年多来的行为、计划和目的 , 以及让它继续运作所带来的威胁 。 除了考虑《社团条例》的条文 , 保安局局长也充分考虑了基本法相关条文、《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 , 以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障他人权利和自由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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