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马路的没有环卫工身份,一些有身份的却不扫马路”( 四 )

替岗5年 , 每年一签自担责任保证书

经过调查 , 毛喜梅替一名正式工李群山顶岗5年的事实被查证 。

濮阳市示范区环卫队负责人黄亚峰告诉采访人员 , 示范区的环卫工作 , 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给濮阳市富邦劳务公司负责 , 由劳务公司负责聘用环卫工 。 在毛喜梅的事故发生后 , 富邦劳务公司曾给环卫队做过书面解释:该路段的环卫工是李群山 , 毛喜梅是李群山个人雇用 , 替李群山扫马路 。

负有具体管理责任的劳务公司负责人也向当地媒体诉起了苦:“有些是家属替岗 , 同村村民替岗 , 这都没法仔细追究 。 而且环卫工人不打卡不签到 , 每天凌晨扫路 , 不好监督和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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