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教官指挥帮新生"憋气"致人死亡 4学员获刑上诉( 八 )

其次 , 四名男生平时接受、服从王某森、于某某等教官的日常管理 , 四人参与作案也是受到王某森、于某某的安排 , 在共同犯罪中 , 四名男生取塑料袋、按压四肢、击打被害人均为受王某森、于某某安排、指使 , 客观上为王某森亲手实施“憋气”提供帮助 。

法院认定 , 四名男生作案时是年满十四周岁 , 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 且系从犯、初犯 , 依法减轻处罚 。

小豪、小伟先后骑坐在被害人腹部 , 与小宇、小哲相比 , 二人作用相对较大 , 但小伟作案时不满十六周岁 , 且中途曾离开现场 , 量刑时酌情考虑 。

最终 , 法院判处王某森无期徒刑 , 于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 小豪有期徒刑五年 , 小伟、小哲、小宇有期徒刑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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