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这三项改变, 或将促使部分职员离职!( 四 )

(1)全省各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2)省垂管系统中的市、县(市、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同级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3)原符合配备公务用车条件的人员;

(4)鼓励正厅局级事业单位的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原符合配车条件的“两院院士”参加车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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