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涉气项目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 二 )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 河北将实施最严格的源头环境保护制度 , 在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布局发展中 , 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优先位置 。 同时 , 为了避免“一刀切” 粗放式管理 , 河北将根据有关规划、区划和原则要求 , 在全省实施精准化区域空间环境管控;强化禁止类、限制类环境准入的刚性约束 。 充分考虑城乡规划及其他空间性规划和空间管控准入要求 , 共同引导规范区域开发建设活动 , 形成合力促进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

《指导意见》就全省各地功能定位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 其中石家庄市为全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 沧州市、保定市、廊坊市、定州市承接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以及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 。 雄安新区及周边部分区域重点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 , 发展高端高新产业 。

此外 , 河北省的邢台、邯郸、衡水、唐山、辛集等市大力发展新兴产业 , 壮大先进制造业 , 重点发展电子科技、新材料、商贸物流等第三产业和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 。 秦皇岛、张家口、承德等市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 , 积极发展农林牧业、食品加工、新能源等产业 , 重点提高矿山开采、金属制品加工等行业环境准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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