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涉气项目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 四 )

《指导意见》将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廊坊、唐山、定州、辛集等8市划定为大气传输通道一级红线区 。 在此行政辖区内(除退城搬迁产能外) , 禁止新建和扩建(等量置换除外)钢铁、火电(热电联产除外)、炼焦、水泥、石灰、石膏、氮肥、普通黑色金属铸造、铁合金冶炼、碳素、以煤为燃料的其他工业项目;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 , 以及廊坊、保定与北京接壤县域地区划定为禁煤区 , 不得审批除集中供热以外的燃煤项目 。

依据功能定位

提出差别化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在明确了全省及一级红线区负面清单基础上 , 还就各市及雄安新区逐个明确了差别化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 对建设项目管理分为限制行业类型和禁止行业类型 。 其中 , 限制行业类型为提高行业准入标准 , 严控区域内新增产能建设项目;禁止行业类型为禁止区域内新增产能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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