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村民翻盖新房放炮庆祝 吓死邻家万余只兔子被判赔44万( 二 )

2018年2月27日 , 张某向新沂法院提起诉讼 , 在庭审过程中 , 被告蔡某认为原告张某的损失与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 。

2018年3月16日 , 原告申请对死亡的兔子价值进行鉴定 。 评估公司评估 , 张某损失合计为482630元 , 张某为此花费鉴定费6600元 。

新沂法院审理后认为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本案中 , 被告放炮庆祝时间长达三四分钟 , 鞭炮燃放声音较大 , 后原告兔子出现应激反应 , 陆续出现伤亡现象 。 根据兔子的特性、被告的行为及行为发生时间、地点 , 原告兔子的流产、撞笼、死亡的时间等因素 , 确认原告的兔子流产、死亡原因与被告燃放鞭炮有一定因果关系 , 被告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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