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冈:司法护航新时代乡村振兴(13)

江苏新闻

2018年9月6日 , 佛冈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决杨某等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 , 并处罚金 。

“一直很厌恶这类违法行为 , 但不知如何阻止 。 这个案件让我们知道要用法律武器保护环境 。 ”当地村民对佛冈法院严惩污染乡村环境、破坏乡村生态的犯罪分子 , 连连称赞 。

2017年9月至11月 , 王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 , 雇请工人在生态公益林山场滥伐林木累积高达964平方米 , 非法获利37万元 。 王某事后主动自首 , 佛冈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四年 , 并处罚金 。

佛冈法院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 强化环境资源保护 , 与县政府、环保、国土、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联合组成执法队伍 , 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 做到“既处理事 , 又处理人”的原则 ,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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