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全球宏观经济研究所主任张斌:化解地方债风险,关键在划清( 四 )

但缺点也不少 , 项目上马过于仓促 , 人口流出地区过度投资;举债成本过高 , 政府借市场上很贵的短钱去做中长期的公益和准公益投资 , 很显然难以持续 。 这给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留下大量坏账风险 , 积累了金融风险 。

目前 , 决策者已经很清楚地认识到中国刺激经济政策方式的各种缺点并力图改善 , 地方政府举债投资的模式有很大调整 。 但存量债务如何处理、用什么方式弥补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缺口?仍在摸索当中 。

地方化债可求助政策性银行

Q:这两年对地方债实行高压监管后 , 控制债务增量风险较小 , 但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成了最大的问题 。 什么才是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中最需要改变的?

A:存量和增量都是问题 。 财政部23号文件(即《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是一份对地方政府债务严格管理的规定 。 出台后堵上了地方政府债务过度扩张的“后门” , 但打开“前门”的任务还很艰巨 。

针对存量 , 首先要厘清地方隐性债务中 , 哪些是难以交给市场的公益和准公益性质项目 , 哪些是可以交给市场的有充分现金流保障的项目 , 还有哪些是已经坏掉的项目—不同的项目需要对接不同的处理方法 。

对于公益和准公益性质项目以及部分坏掉项目涉及的负债 , 要大胆及时地将其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内 。 首先 , 这有助于降低债务利息成本 。 用国债和地方政府债替换平台公司的贷款或者其他各种形式债务 , 政府债务率提升的同时 , 企业债务率下降 , 不会提高全社会总债务率 。

目前 , 对政府替换平台债务的主要担心是道德风险 , 即如果地方政府知道最终由中央政府买单 , 会更加毫无节制地举债扩张 。 实际上 , 在一系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出台以后 , 再加上资管新规相关规定 , 地方平台企业举债能力大幅下降 , 平台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债务关系有了明确的划分 。 这种情况下 , 要保住化解风险政策的成果 , 更需要把旧债理清楚 , 地方平台如果还有大量公益和准公益类项目形成的债务并且负责这些项目的运营 , 地方政府最终摆脱不了干系 , 这才是真正的道德风险源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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