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维权难”:三包规定的一些条款成了障碍( 三 )

今年3月份 ,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的修订征求意见稿 , 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针对当前消费者退换车支付使用补偿费用偏高的问题 , 修订稿中将使用补偿系数n从现行规定中的0.5%至0.8%调整到上限不超过0.7%、下限不封底 。 王范武认为 , 使用补偿费用的支付还要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 , 如果交付的汽车本身就有质量问题 , 那么这笔补偿费不应由消费者承担 。

“三包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 , 但很多条款变成了一个障碍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蒋苏华在实际工作中和许多车主、地方消协有过沟通 , 他发现现在消费者购买汽车后退车越来越难 , 本来基于消法、产品质量法和合同法中的条款 , 消费者可以退车 , 但家用汽车三包规定一被拿出来 , 就变成不符合退换要求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