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翻盖新房放炮庆祝 吓死邻家万余只兔子被判赔44万( 二 )

  新沂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放炮庆祝时间长达三四分钟,鞭炮燃放声音较大,后原告兔子出现应激反应,陆续出现伤亡现象。根据兔子的特性、被告的行为及行为发生时间、地点,原告兔子的流产、撞笼、死亡的时间等因素,确认原告的兔子流产、死亡原因与被告燃放鞭炮有一定因果关系,被告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主审法官结合查明事实,原、被告双方的行为、过错、造成纠纷的原因力等因素,酌定由原告张某承担10%的责任,被告蔡某承担90%的责任。新沂法院判决被告蔡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某兔子损失合计440307元。

  该案判决后,蔡某上诉至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2019年3月中旬,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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