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新政解读:可贷总额下降,首付比例全面提高( 五 )

借款人与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小于2万的:

1、账户余额合计<5000元的 ,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5000元≤账户余额合计<1万元的 ,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3、1万元≤账户余额合计<2万元的 ,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增加

变化前: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 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 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 , 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 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 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变化后: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 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 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 , 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 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 , 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

来源: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楼市情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