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法治进行时)( 二 )

实现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2018年 , 盘县(现盘州)银沙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陈玉鹏遭遇了一场“大麻烦” 。

原来 , 2017年底 , 为解决合作社核桃种植基地消防用水问题 , 陈玉鹏在基地的核心区——盘州市胜境街道石脑村老黑山修建一座消防水池 。 工程进行得如火如荼 , 公安机关找上门来 。 “我当时一下就蒙了 , 不知道怎么就犯事了 。 ”陈玉鹏说 , 他不知道在建水池前要到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备案 , 确实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 , 一旦起诉 , 或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 。

正当他忧心忡忡之际 , 盘州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到现场调查情况让案件有了转机 。 办理该案件的该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检察官那志伟说:“还是要以审慎的态度对待案件 , 在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的前提下 , 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 如果这时候对他判处实刑 , 对合作社的生存发展将是重创 , 老百姓就少了一条致富的途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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