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光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来啦!(13)

光明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位积分入学试行办法

为妥善安排公办学位 , 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 光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和转学插班的公办学位实行积分入学派位制度 。

参加积分入学学位派位的适龄儿童和家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根据就近入学原则 , 适龄儿童家庭须按学区划分申请相应学校 。

非深圳户籍子女须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号)规定 , 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 。

1.凡年满6周岁 , 有学习能力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申请学位时 ,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

2019年学位申请租赁证件时间界定为:2018年8月31日前办理 , 有效期超过2019年9月30日;社保时间界定:2018年8月31日前购买养老和医疗 , 且至学位申请时连续不中断 。

2020年学位申请租赁证件和社保的办理时间需提前到学位申请前一年的3月31日前办理 。

按光明区教育局通知要求的时间提交了有关证明材料 , 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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