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法院宣判一起“套路贷”涉黑案件 首犯被判刑25年

新华社杭州4月25日电(采访人员吴帅帅)杭州萧山区人民法院25日公开宣判了一起“套路贷”涉黑案件 。 12名被告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诈骗罪 , 敲诈勒索罪 , 非法拘禁罪 , 虚假诉讼罪 , 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刑 。 其中首犯胡剑冰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16年起被告人胡剑冰为谋取经济利益 , 伙同他人利用网络平台经营“校园贷”业务 。 这类“校园贷”实际为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等青年人的“套路贷” 。 由被告人胡剑冰负责全面管理 , 其余部分成员负责寻找客源、审核、放贷、催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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