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助力人民陪审员参审疑难案件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采访人员罗沙)最高人民法院25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其中对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规定了“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制度 。 该司法解释将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

司法解释规定 , 七人合议庭开庭前 , 应当制作事实认定问题清单 ,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 区分事实认定问题与法律适用问题 , 对争议事实问题逐项列举 , 供人民陪审员在庭审时参考 。 事实认定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难以区分的 , 视为事实认定问题 。

司法解释同时规定 , 七人合议庭评议时 , 审判长应当归纳和介绍需要通过评议讨论决定的案件事实认定问题 , 并列出案件事实问题清单 。 人民陪审员全程参加合议庭评议 , 对于事实认定问题 , 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在共同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 对于法律适用问题 , 人民陪审员不参加表决 , 但可以发表意见 , 并记录在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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