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安全帽“一撞就碎”引热议 劣质帽如何流入市场?( 十 )

企业违法成本低监管弱

“本次事件还反映出企业违法成本低 。 ”王天玉认为 , 针对“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 , 现行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责令限期改正 , 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可见 , 在发现问题的情况下 , 仅“责令改正” , 并选择性地“可以”处以罚款 , 罚款的上限仅为“五万” , 违法成本实在过低 。 这样的处罚相对于企业向众多工人提供低劣安全帽所“节省”的成本而言微不足道 。

对于劣质安全帽流入市场 , 涂永前分析说 , 由于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和质检装备配备严重不足 , 检验检查中常用的抽查工作方式往往给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以可乘之机 , 加上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普遍偏低 , 劣质产品因为价格低廉而需求巨大等 , 也是导致劣质品市场存在的诱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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