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换脸一时爽,侵权违法更酸爽( 二 )

本文原始标题为:AI换脸一时爽 , 侵权违法更酸爽---来源是:

本文原始标题为:AI换脸一时爽 , 侵权违法更酸爽---来源是:

违法的边界在哪里呢?

新华社援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的话说 , 草案明确规定 ,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 , 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而现行的《民法通则》中 , 只规定了“未经本人同意 ,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 ”

也就是说 , 如果上书两个增加的条目在后续的立法流程中没有更改 , 那么当《民法典》正式实行后 , 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 , 如果被换脸的人没有同意 , 而你用了拍摄、绘画、P图、DeepFakes、鬼畜等各种方式处理TA的脸 , 你就违法了 , 就算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一样 。

侵犯肖像权的代价并不低 , 轻则公开赔礼道歉 , 重则需要付出大笔赔偿金 。 去年 , 在微博上使用“葛优躺”形象的艺龙公司就被判赔偿了7.5万 。

AI换脸一时爽,侵权违法更酸爽

----AI换脸一时爽 , 侵权违法更酸爽//----江苏龙网 http://www.jiangsulong.com //

另外一起巨额的肖像权赔偿案件则是发生在1992年 , 刘嘉玲因为商场的化妆品柜台滥用了自己的照片 , 索赔100万 。 1992年的100万 , 如果买成北京房子的话 , 现在至少一两千万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