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28日启动动产担保统一登记系统试点( 二 )

一是当事人在办理北京地区的动产抵押业务时 , 应在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统一登记 , 不再登陆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

二是登记规则参照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江苏新闻

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操作规则》 , 由登记当事人进行自主登记 , 确认提交登记信息时 , 该笔登记即生效 , 当事人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三是登记流程主要包括:注册环节实行“线上填写注册信息+现场审核用户身份”;登记环节由当事人根据系统格式化内容 , 自主操作填写动产抵押登记相关信息 , 确认提交即完成登记 , 登记系统为其自动出具登记证明;

四是登记生效后将在登记系统进行公示 , 并提供查询证明文件 。 同时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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