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28日启动动产担保统一登记系统试点( 三 )

社会

负责人表示 , 自2019年4月28日8:00在北京地区正式启动动产抵押委托登记试点工作 。 当事人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新增动产抵押登记业务 , 不再登陆“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 。

如何实现系统的有效衔接?负责人指出 , 当事人于2018年5月25日前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动产抵押登记网上申报查询系统办理的动产抵押登记或2018年5月25日至2019年4月28日8:00在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办理的动产抵押登记 , 需要变更和注销登记的 , 仍在原系统办理 。

2019年4月28日8:00前当事人已通过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提交动产抵押登记申请 , 但尚未办理登记的 , 应在原系统办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