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首当被告( 三 )

北青报采访人员获悉 , 庭审过程中 , 合议庭将该案焦点概括为 , 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将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一并审理之情形;被告先后核准原告和第三人的两个包含“德力西”字号的企业名称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 被告作出《处理决定》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第三人注册和使用其企业名称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因此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审理 。 当事人也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 , 充分阐述了各方意见 。

目前 ,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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