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检察院为2.4万只被毒杀的野生鸟类讨公道( 二 )

经过全面的调查和反复的审查论证,泰州市检察院将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两起案件报请江苏省检察院批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江苏省检察院听取了详细的案件汇报,并对全案进行了细致审查,2019年3月29日批复同意泰州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4月19日,泰州市检察院向泰州市中级法院分别提起非法狩猎野生鸟类民事公益诉讼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非法狩猎野生鸟类民事公益诉讼中,要求尚某等13人承担野生鸟类生态资源损失费2170余万元;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中,要求尚某、杨某夫妇、华某等4人承担退还价款和所有受害者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同时要求所有被告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非法狩猎

连云港市,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是候鸟南北迁徙的要道。2016年10月至11月,正是候鸟南飞越冬的时候,家住连云港的尚某等10人不顾江苏省禁猎期严禁狩猎野生动物的规定,用剧毒农药“克百威”制成毒饵撒在农田里,同时用录有鸟鸣声的播放器吸引鸟类,大肆毒杀。尚某等人一个月内共计捕杀云雀、白头鹎、灰喜鹊等野生鸟类24065只。被捕杀的野生鸟类中不仅有国家“三有”(有益、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野生保护动物,还有红隼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物价部门鉴定,这些鸟类价值700余万元。尚某等人将被毒杀的野生鸟类进行拔毛、分类、装袋,然后销售给姜堰区的杨某夫妇。

杨某夫妇则将这些野生鸟类进行再加工后放入冷库,随后销售给江阴市的华某。

华某再把野生鸟类销售给无锡、江阴等地饭店做“野味”,共销售得款2250元。2016年11月,这起非法狩猎案被姜堰区公安局发现并立案侦查。

警方在杨某夫妇冷库里扣押含剧毒“克百威”的野生鸟类共计23736只,万幸大部分的毒鸟尚未流入市场。“这些鸟是用药毒死的,肯定有毒,买回去又不能玩,最后肯定是卖给人吃的,这个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尚某在接受讯问时供述。

根据环资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该案由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后认定尚某等人既构成非法狩猎罪,又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牵连犯,择一重罪处,遂以尚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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