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不能成犯罪“帮凶”( 四 )

“一些客户不爱护车内环境,烟头、卫生纸、烟盒乱扔车内,随车小配件损坏屡见不鲜 。 更有甚者,还顺手牵羊拿走了车内灭火器 。 ”该公司负责人说 。 去年11月,一名客户租用该公司的车辆后,竟把共享汽车直接抛弃在辖区一小商品交易市场路口,造成交通拥堵 。

面对共享汽车存在的种种乱象,天宁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张俊涛召集干警集思广益,从落实身份查验制度、强化安全风险、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实现信用数据共享等方面提出建议,形成检察建议书并公开送达 。

检察建议书建议租车公司增加监控录音设备,启动人脸识别认证机制,充实客户信息库数据,绑定芝麻信用平台,确保一人租一车,本人开本车 。 对于非本人使用车辆以及有多次违法记录且不予及时处理的客户,检察官建议一经发现,一律冻卡,绝不姑息 。 对曾租赁车辆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客户,进行强关联备注处理,一旦发现异常,即可通过后台管理系统,对车辆进行相关操作,降低危害 。 (采访人员 丁国锋 通讯员 蒋丽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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