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制定出台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20条( 二 )

  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创建活动方面,从严控制督查检查总量,大幅度精简压缩一般性督查检查事项;省级考核事项应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除中央规定的专项考核外,省级机关部门不得开展以地方党委、政府为对象的考核;对全省涉及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示范活动进行清理归并;对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进行严格控制;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减少一般性工作调研,倡导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调研;坚决纠正过度留痕,优化工作评价标准和方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上报材料,今年需要基层签订的责任状、填报的报表、使用的政务APP确保减少50%以上。

  健全完善问责制度方面,突出分级负责、权责对等,切实避免“责任只往下推、板子只往下打”;对被问责的干部要正确对待,对干部有关问题的反映要认真甄别核实,没有问题的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行为要严肃查处。

  更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干部激励机制,适当提高经济待遇、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加强容错纠错的审慎认定,允许干部对认定结论提出异议和申诉;建立健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对调整下来的干部加强教育管理和跟踪了解,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该使用的及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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