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级干部贪污公款800余万元 30年拼搏毁于一旦(14)

更为严重的是 , 李军采取隐形方式贪污受贿 , 企图逃避党纪国法 。 他收受的贿款中 , 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其妻子、亲属等收受的 , 收受的汽车、别墅也是登记在其妻子和亲属名下 。 李军到案前已获悉有关部门对其开展调查 , 却与涉案人员订立攻守同盟 , 对抗组织调查;到案后 , 他仍然心存侥幸 , 采取拒绝签字、沉默等方式对抗审讯 , 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始终没有认罪、悔罪 , 态度恶劣 。 法庭上 , 李军避重就轻 , 对严重的犯罪事实仍然拒不承认 , 但最终没有逃脱法律的严惩 。

腐败是社会的毒瘤 , 清廉是人民的期盼 。 对李军案的依法查处 , 昭示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坚强决心 , 再次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 希望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以此为戒 , 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 , 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 , 也希望那些正徘徊在贪腐边缘的人从李军案件中吸取教训 , 悬崖勒马 。

(李明 常洪波 高志岩 文中除李军外 , 其他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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