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级干部贪污公款800余万元 30年拼搏毁于一旦(13)

被告人李军从一名普通职员一步步走上国企老总的领导岗位 , 本应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勤勉履职 , 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 但随着职位变高、权力变大 , 他逐渐丧失对党纪国法的敬畏 , 将手中权力变成谋利工具 , 大肆贪污受贿 , 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 , 最终从身负重任的国企领导干部蜕变成了“阶下囚” 。 扼腕叹息的同时 , 李军的经历也给人以深深的警醒 。

李军担负重要职责 , 常年工作在国企一线 , 掌管工程建设大权 , 然而他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了寻租工具 。 无论是卢连胜中标电气设备供应 , 还是梁冠华承揽建设工程项目 , 或是接受魏晓春的请托为相关公司中标工程提供帮助 , 无一不是李军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李军权力观错位 , 对党纪国法应有的敬畏缺失 。 担任山东设备有限公司“一把手”之后 , 他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 一次次突破领导干部的基本行为边界 。 从一开始收受物品 , 到后来收受购房款;从一开始收受汽车 , 到后来收受别墅和巨额现金 , 最终在贪腐的泥淖越陷越深 , 不能自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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