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区(海淀、西城、石景山等)发布中小学入学政策( 三 )

凡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 , 均须按期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 参加海淀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 。 法定监护人须如实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 ,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 以免影响儿童正常入学 。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一条或第二条的适龄儿童 , 须在规定时间内 , 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等资料 , 随法定监护人到责任学校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三条的适龄儿童及按海淀区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 , 须在规定时间内 , 持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区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后 , 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 随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 , 在全区协调解决 。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四条的适龄儿童 , 须在规定时间内 , 持相关证明材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 , 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 随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 , 在全区协调解决 。

符合海淀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 可以向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申请登记入学 。 各民办学校依据区教委规定的统一时间和程序 , 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

(5)初中入学方式

除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外 , 其他小学毕业生通过以下方式升入初中:

1.登记入学 。 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 按照自愿原则 , 依据区教委划定的登记入学区域 , 选择1-3所初中申请登记入学 。

2.公办寄宿学校(班)入学 。 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 , 严格按照本年度公示的招生计划 , 依据《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 面向本区招生 。 公办寄宿学校(班)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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