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通知( 三 )

上市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则采用累积投票、征集投票等方式 , 保障股东表决权 。 ”

三、在第4.3.16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4.3.17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 。 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 , 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 。 前述情形消除前 , 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 ”

修改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详见附件) , 已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 现予以发布 ,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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