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回应:罗湖无主房产为何70%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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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深圳大件事讯采访人员郭锐川日前 , 媒体发布消息 , 称“深圳市司法局就罗湖区一处无主房产依法申请启动司法认定程序 , 经法院开庭审理 , 明确产权归属 , 将该物业70%的产权收归国有 , 有力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益 。 ”消息发布后 , 引发热议 。 (详见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https://m.mp.oeeee.com/a/BAAFRD000020190422155021.html?layer=2&share=chat&isndappinstalled=0) 。

深圳中院回应:罗湖无主房产为何70%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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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首次通报该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

通报指出 , 经了解 , 该房产为回迁房 , 深圳原居民蔡某兴在回迁房建成安置前已去世 。 房产建成后一直由开发商管理、使用 。

蔡某兴与蔡某某系叔侄关系 。 2016年 , 蔡某某在整理蔡某兴的遗物中发现拆迁赔偿协议书原件 , 据此向开发商主张权益 。 主张其对叔叔蔡某兴生前养老、逝后送终 , 尽了相应的扶养义务为由 , 以开发商为被告 , 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确认获得蔡某兴的回迁房30%所有权 。 2016年7月 , 一审法院以未提供充分、直接的证据证明扶养较多之事实 , 驳回了蔡某某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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