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厅官王凤山案庭审纪实:行贿人近半数为官员或国企高管( 八 )

刘某某是王凤山妻子李某的表妹 。 检察院指控 , 2005年至2007年 , 王凤山为刘某某销售瓷砖提供帮助 , 刘某某为表示感谢 , 出资为王凤山装修了5套住宅 , 装修费价值46.2万元 。 另外 , 还借婚丧嫁娶 , 送予王凤山14.46万元 。

律师认为 , 刘某某和王凤山的妻子李某以及李某的母亲感情非常好 , 且刚到鄂尔多斯的时候 , 还曾帮忙照看刚出生的王凤山的二儿子 , 因此在其结婚的时候随送大额礼金应属正常 , 在王凤山岳母去世时给5万元丧葬费也属正常 。

律师认为 , 外甥结婚姨妈随礼 , 长辈亲戚去世给丧葬费 , 这些都是国人传统风俗 , 不能将其认定为行贿受贿 , 而且刘某某的女儿考上大学后举办升学宴 , 王凤山的妻子也随礼1万元 , 王凤山的大儿子随礼2万元 , 双方的人情往来是双向的、互动的 , 应属于正常范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