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更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 二 )

激励创新 , 就要有高效益的知识产权运用 。 知识产权的高效益运用是中国创新发展的基本路径 。 知识产权只是法律上的授权 , 它必须到市场上完成转化 , 才能产生效益 , 形成生产力 。

最近 ,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18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 , 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总体得分为76.88分 , 较2017年提升0.19分 , 满意度稳中有升 。

近日 ,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修订通过的商标法明确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3倍以下 , 提高到了5倍以下 , 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300万元 , 提高到了500万元 , 修改条款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 这种惩罚性赔偿额度在国际上也算比较高的 , 体现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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