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例“套路贷”落槌( 二 )

合伙放贷暴力讨债

被告人韩某于2013年经管某介绍进入一家公司 , 从事小额贷款业务 , 后晋升至该公司部门经理 。 被告人胡某、叶某、李某均为韩某同事 。 2016年2月 , 被告人孙某经韩某介绍到西安市从事小额贷款业务 。 2016年8月 , 韩某离职后入职第二家公司 , 担任该公司营业部负责人 , 叶某及曹某相继加入该公司 。 与此同时 , 韩某、曹某、孙某利用之前在放贷公司的工作经验及人脉资源 , 共同出资合伙对外放贷 。

两个月后 , 韩某辞职 , 与曹某、孙某、叶某合伙租用写字间作为办公场所 , 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 , 擅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 共同出资对外非法放贷 。 至此 , 韩某等人依托放贷公司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 2017年夏天 , 韩某给其公司起名为金雨空放 。 被告人韩某等人在非法放贷过程中 , 多次对逾期未还的借款人进行暴力讨债 , 逐步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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