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纪法不容( 四 )

社会

云南省怒江州委原书记段跃庆及州委原副书记、原州长侯新华 , 走的就是官商勾结、垄断资源的敛财路 。 侯新华与怒江州当地垄断金鼎矿业采矿及运输业务、涉黑涉恶的杨某周等人有利益往来 , 帮助办理请托事项、为违法企业站台助威 , 充当矿老板的“保护伞” 。 侯新华收受杨某周所送现金30万元 , 杨某周送给其子一辆价值43万元的凯迪拉克轿车 。 段跃庆则收受兰坪县金顶镇矿老板杨某飞110余万元的财物 , 为其弟杨某程在任职方面提供帮助;收受金顶镇老板杨某金财物 , 为其在剑兰公路中标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 , 并为其开办的企业站台助威 。

为黑恶势力站台 , 本身就体现了“保护伞”的一种态度 。 为谁不为谁 , 更是暗藏玄机 。 “吃个饭”“站个台”“交个朋友”看似相对隐蔽 , 却能为黑恶势力提供壮胆、运作关系的助力 。 更有甚者 , 部分黑恶势力会利用“设局”方式拉拢或摆布不知情的公职人员为其站台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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