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曝出 江宁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出炉( 八 )

所有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2、民办初级中学招生?

1.民办学校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5月25日至6月20日前完成招生面谈工作。

2.根据南京市招生政策规定,电脑派位招生对象是具有在规定招生范围内常住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本区内户籍的学生如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需求,务必于6月9日至6月10日到就读小学领取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志愿表。学生领取志愿表后,在江宁区内的民办学校中选报一所学校。超过规定日期,不得进行补报名。志愿表填报完毕,学生交还就读小学,学校负责将学生的志愿信息输入电脑,并打印出一式两份核对表,学生监护人核对无误后须在核对表上签字确认,一份交给学校,另一份本人留存。核对表交还学校后一律不得更改志愿。

江宁户籍的跨区就读小学毕业生务必于6月9日至10日到江宁区招生办按要求填写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志愿表。联系电话:52281771。

3.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全额录取。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区招生办于6月22日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软件,组织实施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工作,并当场公布派位结果,现场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录取名册一式三份,区公证处、区招生办、民办学校各执一份。6月23日,民办学校张榜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家长可在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http://zsbm.jnjy.net.cn)上进行查询。

三、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及时做好小升初交接录取工作。尤其要妥善做好困难生、问题生和特殊儿童学生的入学工作。

2.所有学校不得提前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

3.学校录取工作由区招生办负责审批。新生录取名册作为建立新生学籍的凭证,一式三份,区教育局、区招生办和招生学校各留存一份。

4.初中学位派定后,学校要及时给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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