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卷入车底身亡!司机和副驾驶为何都要担责?( 五 )

法院认为 , 众所周知 , 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要安全驾驶 , 需要保持专注且内心安宁 。 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时处于心绪不宁、注意力分散的状态 , 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 。 在本案中 , 被告二郭怀义作为乘车人 , 其使用激烈、尖刻的语言严重刺激了正在驾驶机动车的赵明丽 , 严重影响了赵明丽的安全驾驶 , 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

综上 , 法院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过错程度以及与本次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 , 判定:

赵明丽担责60% , 王同敏担责30% , 郭怀义担责10% 。

最终 , 在保险公司赔偿了原告61万多元之后 , 赵明丽和郭怀义各赔偿25万多元和4万多元 。

肇事司机和监护人的责任划分

是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

采访人员搜索公开报道发现 , 居民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 以单方面的剐蹭、机动车撞到行人和宠物为主 , 其中儿童占被撞行人的大多数 。

据不完全统计 , 仅在去年三月和四月之间 , 山西、四川和上海等地就发生了7起儿童在居民小区内被撞的事故 。 例如 , 去年4月17日 , 在山西临汾某小区出入口 , 一名幼童突然从垃圾桶的缝隙中冲出来 , 恰好一辆轿车经过 , 导致幼童遭碾压致死 。

深圳警方曾统计去年前11个月的导致儿童死亡的交通事故 , 数据显示 , 发生在小区和城中村内的儿童死亡交通事故占总死亡人数的46.7% , 小区和城中村是深圳儿童死亡交通事故的高发场所 。

分析这些事件可以看出 , 交通事故多发生孩子父母上班的时段 , 在儿童脱离监护人视线或者监护人让儿童单独行动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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