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恋分手 38万“爱情转账”能要回来吗?( 六 )

对于剩余33万余元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 ,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 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 , 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 , 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 ”

本案中 , 原告已就款项交付的事实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 , 被告亦对收到案涉款项的事实予以认可 , 且在原告催讨时承诺归还 , 被告也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款项系原被告双方其他经济往来 , 故西湖区法院对案涉款项为借款的事实予以认定 。

现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的诉讼请求 , 合法有据 , 西湖区法院予以支持 。 关于借款利息 , 因双方未约定利息 , 故应视为不支付利息 , 但因被告未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 , 原告有权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