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谨防“随意播”成“侵权播”( 二 )

“随意播”涉嫌对他人权益的不法侵害 。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 , 公民享有肖像权 , 未经本人同意 ,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 有律师警示 , 酒店、餐厅偷拍偷录等行为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 , 造成恶劣影响的还可追究偷拍偷录者的刑事责任 。

从安全角度来看 , “随意播”可能给当事人带来干扰 。 比如 , 会泄露被直播人的行踪乃至隐私 , 一旦被别有用心之人掌握 , 无疑会给当事者带来安全隐患;很多人对“被上传”“被围观”完全不知情 , 甚至被当成他人的谈资 , 从而给其带来负面影响 。

江苏新闻

谨防“随意播”成“侵权播” , 一方面 , 拍摄者要增强法律意识 。 商家借助直播给自己做宣传 , 前提是必须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获得消费者的许可;另一方面 , 直播平台应做好相关警示 , 加强对播出内容的审核 , 不给“随意播”提供便捷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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