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民宿越来越火 重在规范( 六 )

民宿一般零散分布在居民小区或公寓楼内 , 经营方式较为隐蔽 , 在治安、卫生和消防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隐患 , 易形成管理“灰色地带” 。 一些开进小区居民楼内的民宿因扰民而被投诉 , 由于对民宿的范围界定不清、法律规范滞后 , 这些投诉的维权难度很大 。

今年3月 ,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 。 其中规定 , 居民小区开办民宿 , 应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机构)申报 , 并在业主委员会协调下 , 与相关利害关系业主形成相关公约 。

珠海在广东省内率先立法 。 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对于小区住宅“民宿”做出了明确规定 。 其中要求 , 在小区住宅内提供经营性住宿服务 , 需经小区过半业主和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 。 如不符合条件 , 公安机关可以予以取缔 , 并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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