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二 )

办法要求 , 保险公司制定工程质量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 委托独立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 ,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维护等全过程实施风险管理 。

办法规定 , 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后 , 保险公司承担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 对住宅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 , 减少因找不到保修主体引发的各类纠纷和社会矛盾 , 确保住宅质量问题有人修、有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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