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土地指标交易调剂暂行办法:将统一公开竞价( 二 )

《交易办法》将土地指标易地使用行为分为指标交易和指标调剂 , 指标交易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 , 各市、县可通过全省土地指标交易平台 , 将本级储备的土地指标在全省范围内跨县级行政区域公开竞价交易使用;指标调剂适用于山西转型综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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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省级以上重大转型项目 , 省政府作为调剂主体 , 将各级储备的土地指标跨行政区域有偿限价调剂使用 。 同时 , 《交易办法》将调剂及交易的土地指标分为补充耕地指标、新增耕地节余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 其中前两类都分别包含新增耕地面积、新增粮食产能值及新增水田面积指标 。

《交易办法》明确土地指标调剂、交易的出让方应为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受让方应为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 。 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可以申请受让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 此规定是为了杜绝政府以外的任何企业和个人成为指标交易的主体 , 严防倒买倒卖、责任不明确的情况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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