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三 )

《办法》明确事故调查中 , 由事故调查组或者负责火灾调查的消防机构将涉嫌犯罪案件材料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对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立案侦查的 , 应当在3日内将立案决定书抄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检察院和组织事故调查的应急管理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对案件的性质认定、法律适用、责任追究等存在分歧 , 应当加强协调沟通 。 必要时 , 可以就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听取法院意见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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