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丝四宗违法报告掺假 投行安信证券诚信抹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7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号)显示 , 经查明 ,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丝 , 300056.SZ)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 , 2017年1月18日披露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和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三维丝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

三维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五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二项、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 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 对三维丝的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有罗祥波、廖政宗、刘明辉、张永丰、朱利民、王荣聪共计6人 ,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李凉凉、陈大平、罗红花、陈锡良、屈冀彤、耿占吉、康述旻、彭南京、周荣德、丘国强、郑兴灿、王智勇和张煜共计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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