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丝四宗违法报告掺假 投行安信证券诚信抹黑( 九 )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 , 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 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 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 ,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 ,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 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 , 严格履行职责 , 对其所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 前款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 , 不得教唆、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编制或者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报告、公告文件 , 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 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谋取不正当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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