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判决结果 带刀上门讨说法刺死律师获死刑( 二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熊志平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且其系累犯 , 犯罪手段极其残忍 , 犯罪后果极其严重 , 社会危害性极大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案件回顾

对判决存异议 , 带刀找律师讨说法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 , 熊志平曾委托被害人金某为自己的健康权纠纷案进行辩护 , 该案的判决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 。 正是对该案判决的不满 , 让熊志平对金某心生怨恨 。

判决书显示 , 熊志平申述的事实是:2014年10月2日上午7时 , 熊志平在经过衡阳珠晖区东阳渡白水泥厂铁路口时 , 刘某某驾驶白色轿车从其背后驶过 , 然后在前面不远处掉头对着熊志平行驶 , 一会儿又转入东阳渡白水泥厂公路 , 并停了下来 。 熊志平走近该车问刘某某为何要跟踪他 , 这时刘某某、何某某、何某三人先后下车 , 与熊志平发生口角 , 接着三人分别捡石头砸向熊志平 , 熊志平一边捡石头还手一边逃走 , 三人紧追不舍 。 熊志平逃跑至铁路口摔倒 , 三人立即冲上来 , 一人按住熊志平 , 另两人动手打了熊志平 , 致其多处受伤 。 三人打完后返回车边 , 熊志平追过去要求三人赔偿 , 不料三人又将熊志平打倒在地 。 三人打完后欲开车逃走 , 熊志平捡块石头砸在刘某某车的挡风玻璃上 , 之后,熊志平因伤势过重倒在车头 。 不久,东阳渡派出所干警赶来,将熊志平送医抢救 。 经检查 , 熊志平全身多处骨折 。 熊志平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是:依法判令被告三人共同赔偿其医疗费、后期医疗费、误工费等31.5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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