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值”取代“播放量”能制止造假行为吗( 三 )

如今多家视频网站和影视点评平台所采用的“热度值” , 是将用户的观看行为、互动行为、分享行为等多项数据进行综合计算的结果 。 这种对衡量标准不断改进升级的初衷固然值得称赞 , 但在实践中 , “热度值”是否优于“播放量”?打破了原有的行业生态之后 , 它能否作为有益补充 , 甚至替代播放量 , 成为行业衡量影视作品市场热度和价值的重要标准?从目前的情况看 , 以上问题的答案依旧不甚明朗 。

新鲜出炉的热度值能够代替播放量阻止造假行为吗?几家网站的具体计算方法纷繁复杂且不尽相同 , 数据的真实性变得愈加难以被监督 。 不仅如此 , 当原本共同的播放量标准不复存在 , 各家以不同计算体系统计而来的热度值就成了缺乏公信力的“自说自话” 。 例如 , 甲平台的“热度值1000”和乙平台的“热度值1000”毫无可比性 , 这势必给衡量影视作品的市场价值带来不小掣肘 , 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 而且 , 热度值的算法完全掌握在平台手中 , 很可能使本已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影视内容制作方在商业博弈中处于更加被动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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