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度值”取代“播放量”能制止造假行为吗( 四 )

由此看来 , 用“热度值”取代“播放量”可能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 更何况计算方法上的复杂化并不是杜绝数据造假的“治根”之策 , 用户互动、用户分享、社交媒体讨论量等用以计算热度值的数据同样存在着造假的可能 。 由于热度值牵扯多项指标 , 刷量公司刷热度值的成本势必抬升 , 数据造假的价格也会水涨船高 。 面对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 部分剧方会为了获得漂亮的数据铤而走险 , 进一步压缩内容制作成本来刷量 , 最终伤害的还是影视市场和观众 。

当然 , 笔者对热度值表示质疑 , 并不是在主张退回到使用播放量作为衡量影视作品市场热度标准的状态 。 我们要为积极响应政府主管部门治理数据造假号召的网站点赞 , 推出热度值是其为化解原有行业积弊迈出的勇敢一步 。 改变视听行业唯数据论的现状是有必要的 , 但在当下 , 热度值很大程度上停留在话题热度层面 , 其中的漏洞一眼可见 , 亟待业界在实践过程中进行完善并落到实处 。 数据本身没有罪 , 唯数据论的思想才是问题的根源 。 但受到客观条件限制 , 在短时间内 , 数据作为行业价值衡量和评估体系的作用不会消失 , 因此建立一个更加公开、客观的数据体系才是政府主管部门、商业平台、内容制作方乃至观众的共同目标 。 完善引导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经过谨慎的、综合的考量 。 让数据暴露在阳光下 , 探索更完善的解决方案 , 建立起公平有效的评价体系 , 是播出点评平台将要经历的漫漫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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